汝州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高职院校扩招工作有关部署,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豫教职成[2020]109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学〔2020〕143 号)有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职扩招单独考试工作。
第二条 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将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技能人才培养需要,采取灵活多元的培养模式,积极面向省厅文件要求的招生对象开展技能培养,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遵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汝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
(三)办学类型:普通专科院校
(四)学院国标代码:14716,在豫招生代码 6358
(五)办学地点:汝州市科教园区杏坛大街北段
(六)基本概况:学院是2020年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地处汝瓷之都、曲剧故乡—河南汝州。学院总占地面积千余亩,建筑面积20余万平方米。校园绿化率达40.5%。设有综合实训基地、软件基地、创业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两基地两中心”。现开设有电子商务专业、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陶瓷设计与工艺专业。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确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制定2020年高职扩招实施方案,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 招生就业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学院不委托任何社会性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从事我院招生工作。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负责对2020年高职扩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保证高职扩招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高职扩招对象及招生计划
(一)已通过2020年河南省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报名,未被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高职单招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
(二)已通过2020年高职扩招补报名的考生。
(三)招生计划:432人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学费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具体如下:电子商务专业学费为3700元/生•年;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为4200 元/生•年;陶瓷设计与工艺专业学费为6000 元/生•年。学院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物价部门制定的学费、住宿费等各项收费标准。
时间紧急,所有关于高职扩招工作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扩招志愿填报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招生专业 | 学制 | 收费(元/年) | 招生计划 |
电子商务 | 全日制/弹性学制 | 3700/年 | 200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全日制/弹性学制 | 4200/年 | 190 |
陶瓷设计与工艺 | 全日制/弹性学制 | 6000/年 | 42 |
若招生专业和计划有所变动,以省教育厅或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志愿填报与考试
第十条 志愿填报
学院于2020年11月13日9:00至11月15日18:00进行志愿填报,现场填报和线上填报均可,本校高职扩招志愿填报系统入口网址为: http://152.136.111.181。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学院在志愿填报完成后将考生志愿数据报送省招办进行比对,对于填报超过1所高校志愿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 准考证领取
19日9:00后考生可以在学院志愿填报系统自行打印也可以到学院现场领取。
第十二条 考试与免试
(一)考试
考试工作根据考生报考类别分类进行,对报考全日制培养形式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报考弹性学制培养形式的考生,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类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考生类别区分依据学生毕业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类型划分。
考核地点设在汝州职业技术学院(汝州市科教园区杏坛大街北段)。
考核时间:11月21日(周六)。
(二)免 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需于11月19日18:00前携带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信息楼329室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免考手续,过期将不予办理,没有办理免考手续的考生需正常参加考试。
(三)疫情防控
学院会同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等部门依法、科学、精准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流程。强化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防疫组考工作职责,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组织录取。
(一)凡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者优先录取,剩余计划录取其他考生。
(二)按照考生成绩和录取计划划定录取控制线,录取过程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文化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六章 考生入学及其他
第十四条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
第十五条 考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考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院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以及学生招生录取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0375-6019666 6019777
学校网址:http://www.rzvtc.cn
学校地址:河南省汝州市科教园区杏坛大街北段
邮 编:467500